数据来源:《生命周期研究:性别、年龄与犯罪》熊谋林

数据来源:《生命周期研究:性别、年龄与犯罪》--熊谋林

犯罪类别之——人为财死

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我们得到了2010年犯罪类别数据,分析可得,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,财产犯罪都稳居榜首,可见目前为了钱财的物欲型犯罪仍然占犯罪类型的绝大多数。但是相比于男性,女性犯罪类别中职务犯罪占比更大,究其原因,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,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来,有能力进行经济犯罪的人数增多。

相比于男性,女性体力较不足,因而以谋财为目的的暴力犯罪,女性多为同伙作案。通过伪造发票、证件等诈骗行为所占比例也是居高不下,这与女性性别特征有密切关系。另外,淫秽犯罪的女性占比高于男性,主要因为卖淫行为本身是一种基本无经济投入,却有高额回报的特殊行为。

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我们发现,女性职务犯罪有作案时间长、规模小、次数多的特点。因为女性耐心、细心等特质,女性职务犯罪更具长期性和周期性。另外女性的犯罪手段容易表现出间接性和非暴力性,犯罪行为也具有隐蔽性。

数据来源:《生命周期研究:性别、年龄与犯罪》熊谋林

犯罪心理之——“她经济”下的扭曲物欲

近期各大商家各大品牌都瞄准消费意识逐渐觉醒的女性群体,竞相瓜分“女性经济红利”,引发女性犯罪的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密不可分。个人角度看,由于虚荣心作怪,作案动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满足其物质需求。社会因素中,由于一些岗位和职务竞争中存在性别歧视,女性由于体力不及男性,且存在休孕假、产假的可能,导致女性在职场竞争中处于劣势,少数女性为了不被淘汰而不惜铤而走险。

另外,女性犯罪有较强的非理性成分,犯罪行为也多具有突发性,婚姻和家庭对于女性的影响不容忽视,与男性职务犯罪不同的是,女性往往表现出利他、顺从、多情等意志力薄弱的特点,一些职业女性以贪污、挪用公款来满足其丈夫、恋人或是家庭的物质需求。

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采集时间:2018年5月

犯罪行为趋势之——性别差异日渐缩小

从图中可以看出男性在押服刑人数始终多于女性,究其原因如下。从生理角度看,男性较之有更多的易构成犯罪的特质,如在思维习惯上,女性思考问题的方式更为细腻,且女性更易产生移情作用,避免不利影响。在行为方式上,男性往往比女性更有攻击性且更有支配欲,由于犯罪行为大多是主动性行为,这是男性犯罪率高于女性的原因之一。

为了得出男性(或女性)在押服刑人员占该年男性(或女性)总人数的比例,我们查阅了中国国家统计局2003至2012年的人口统计,求得男性与女性的罪犯占比,观察折线图可得,两者犯罪占比从数值上均显示波动上升,并且两者犯罪占比的差距逐渐缩小。

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采集时间:2018年5月

据我国司法部的网站披露,2000年底至2006年六年间,我国在押女性犯人数净增了3.9万名,平均每年增加15%,大大超过在押犯平均增长数。李斯特认为“最好的社会政策,也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”,即犯罪的原因大部分在社会,通过收集并分析女性犯罪的相关报道我们发现,女性犯罪者明显呈现三低:文化低、收入低、参政低。正是由于社会对于女性的不平等待遇与女性个人自我期望不符,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。

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是运用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保护个人权益,避免犯罪行为的基础。综合国家统计局现有的2015和2016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,6岁及6岁以上 未上过学的女性人口数大概是男性的2.4倍,女性的文化素质低下,直接影响其就业竞争能力和参政能力。

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采集时间:2018年5月

就业机会也存在性别不平等的情况,首先随着改革的深入,许多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技术化,对职工文化素质要求增高,女性偏低的受教育程度难以适应市场需求。另外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观念依旧盛行,女性为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会相应缩减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,客观上导致企事业单位不愿意招用女性员工。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使女性在社会上占有少量资源,自主权较差,也就很难运用合法手段在社会中达到自身需求目标。

性别不平等同样体现在参政方面,第十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4.09%,较上届提高1.14个百分点,但是该比例与男性相比还是很低。另外女性参政质量不高,参与权力核心的人数较少,大多处于权力边缘。

降低女性犯罪率首先要从调整社会结构,减少在教育、就业和参政方面的性别不平等待遇做起,为女性追求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更多的途径和机会,化解性别歧视下积累的负面情绪

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;《生命周期研究:性别、年龄与犯罪》熊谋林
作者团队:张卓  王堰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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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老师:吴小坤
所属院校:华南理工大学